7月14日,郊区司法局铜山司法所再次接受郊区法院铜山法庭移送的诉前调解案件,并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郊区法院铜山法庭在审理孔某与王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中,发现本起纠纷能以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双方纠纷后,铜山法庭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主动联系铜山司法所,将该案移送到司法所。接到铜山法庭的移送函后,铜山司法所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事情的原委和双方的诉求。原来,在2013年11月21日,由当事人孔某经营的中型普通客车,由池州开往铜山镇方向行驶时,与前方同向王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追尾相碰,致王某重伤,两车损坏。池州市交警大队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孔某经营的车辆负全责。王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四万多元已有孔某全部支付,现王某治疗结束出院,双方因赔偿发生纠纷。在清楚了事情的原委后,我所分别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分析双方的对此事误解之处,找准矛盾纠纷争论焦点,以身边相似案例举证法律的规定。最终通过三轮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孔某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再一次性向王某支付22000元赔偿。
据悉,这是自郊区试行诉前调解制度以来(即对一般民间纠纷在法院立案时,商请当事人将纠纷交给司法所、调委会进行调解,力争使纠纷不进入诉讼程序),铜山司法所受理的第二起诉前调解案件,两起案件均成功化解。
据了解,近年来,郊区司法局铜山司法所充分发挥自身在矛盾纠纷调处方面的职能优势,高度重视多种调解对接机制,实现了辖区内矛盾纠纷的及时发现、高效解决,进一步推动了实战型司法所的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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