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郊区法院江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12年,章某某承包了某工程,随后章某某将该工程中的部分业务分包给方某某。工程结束后,章某某陆续支付了工程款。2023年3月,章某某到江北人民法庭起诉要求方某某返还其多支付的工程款34100元。
考虑到双方分歧较大,判决可能导致矛盾激化。承办法官从诉辩意见中寻找突破口,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法官为当事人厘清争议焦点,并针对案件事实释法明理,消弭双方分歧。通过多番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调解协议签订后,方某某立即返还多付的工程款。至此,案件在人民法庭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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