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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开展2014年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
 
发布机构: 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4-11-07 【打印】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法律法规考试的通知》(铜卫医函【201441)要求,区局迅速行动,于10月底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并组织考试。

    为了保证次项工作顺利开展,局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通过学习增强卫生行政人员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组织各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目的是为了医疗机构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文明创建要求,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

    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为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1025日,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分两类对全区卫生系统人员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其中卫生行政人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45人考A卷,各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120人考B卷。

    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增强了我区卫生行政人员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效地提高了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执业的意识,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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