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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巡回审理 解“忧”民间借贷
 
发布机构: 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08-25 【打印】
离离暑云散,袅袅凉风起。8月23日,处暑之日,铜陵郊区法院江北人民法庭干警,背上国徽穿梭于熙攘街道,抵达有“文明村镇”之称的老洲镇高沿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巡回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汪大爷与方大哥本是熟人,方大哥因经营船舶运输需要向方大爷借款10万元。后方大哥一直未按期还款,汪大爷多次催讨无果,这才起诉至江北人民法庭。如今汪大爷成了原告,方大哥成了被告,影响了邻里间的和睦融洽。承办法官情法并融,最终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方大哥分期向汪大爷支付欠款。


法官提醒:学会防范借贷纠纷风险是日常生活的一门“必修课”。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向现场旁听群众发放普法材料。承办法官也借由此案向大家讲解,日常生活中的金钱往来,一定要书面确立借贷关系事实,注意写明相关要点和具体信息,这样才能避免发生纠纷时缺少法律依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窘境。


能动司法的理念贯彻更“深”,司法为民的脚步就更“快”一些。江北人民法庭秉承“枫桥经验+能动司法”理念,巩固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成果,就地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的巡回审理,进乡村、走田间、下地头,不断推动办案重心下移、解纷关口前移,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维权不难、正义不远。(郊区法院 钟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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