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大通镇澜溪社区的朱某与吴某是多年的邻居,近段时间内,两家因垃圾、杂物摆放的问题产生了纠纷,吴某认为朱某把一些生活垃圾随意扔到了自家的后院,影响到了自己家人的卫生与出行,由此产生了纠纷。
大通司法所的调解人员了解情况后,实地察看了吴某家的后院,并与两家人进行了耐心的交谈,阐明利害关系,在调解员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朱某承诺不再向吴某家的后院投放垃圾、摆放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