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铜陵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第二十一届铜陵市文明单位和第九届铜陵市文明乡镇、文明村的通报》,对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进行表彰,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被授予“第二十一届铜陵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长久以来,郊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扎实开展文明单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院干警秉承能动司法理念,注重以文明新风引领执法办案,以文明新风倡导和谐风尚,以公正高效、便民惠民的司法服务谱写人民法院新形象。 公德在我心,文明贵在行。郊区法院将在更高起点上再出发,保持勇争先、创一流的精气神和进取心,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人民群众获得更温暖、更贴心的司法体验。 (郊区法院 卢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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