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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手中的“东方之花”
 
发布机构: 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13 【打印】

引言:在法院审判工作中,有一朵被誉为“东方之花”,它叫做“调解”。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曾强调:“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解纷方式,追溯至源头、立足于基层、化解于萌芽,完成以“东方之花”构建“和谐之花”的使命蝶变。


引领“思”潮,解获“琦”效。先后获评全省法院“矛盾纠纷化解能手”、全市法院先进个人、铜陵市巾帼建国标兵等殊荣,她就是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周思琦。

“做一位‘解语花’式的法官,手植‘东方之花’于家事审判工作中”是周思琦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积累的心路体会。“我是家事少年审判团队中的一员,也是一名法治副校长,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我开展工作时考量的重点。对于这些十几岁、甚至只有一两岁的小朋友,只念法条是远远不够的,他们也不可能听得懂。我看到的,是大一点的未成年朋友会偷偷抹眼泪,而小小朋友会在法庭上哭着要妈妈爸爸。我能做的,是努力化解纠纷,尽力让小朋友们今后生活得开心快乐一些。”

2022年,小芳与小东建立恋爱关系后育有一女,然而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常因各种琐事争吵、闹得不可开交,最终因女儿的抚养权问题起诉至郊区法院。周思琦法官始终认为,倘若父母的矛盾确难消除,那么女儿抚养权的归属,应从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和今后成长的角度考量。她综合运用家庭调查、走访社区工作人员、联系亲朋好友等方式梳理小芳和小东的个人情况。考虑到小涵年龄太小,跟妈妈更亲近一些生活,而爸爸也有稳定的工作生活环境,理应保障其探望的权利。最终,小芳和小东在周思琦法官的引导下达成一致,二人虽已分开,但今后仍会尽力照顾好女儿。

巾帼绽芳华,守护“她”力量。在办理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案件时,周思琦法官致力于做好“知心人”的角色——充分展现执法办案的专业能力,也要努力疏解双方心理堵点,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郊区法院钟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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