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郊区平安网 >> 法律法规  
 
“保全+调解” 百万涉企纠纷高效化解
 
发布机构: 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23 【打印】

近日,郊区法院通过“诉讼保全+庭前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原告铜陵市某物资公司向被告某建材有限公司供应水泥,期间共计产生2800余万元货款,双方合同约定被告需在合同终止三个月内结清欠款,但被告仅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尚欠410余万元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郊区法院,并对被告申请财产保全。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对原告保全申请进行认真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迅速对被告的财产依法予以查封、冻结。将保全裁定向本院执行部门移送后第四日,被告便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还款,但因经济周转困难,希望和对方达成调解,分期还款。得知被告有还款的意愿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原告代理人,以双方以往较好的合作关系为切入点,向原告说明被告现在面临的困境,在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下,原告决定给予被告一定的宽限期。同时,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在买卖交易中应信守承诺,并督促其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最终,原告被告双方经过法院多轮协商达成调解,至此,通过财产保全措施的成功运用和庭的调解工作,最终实现纠纷快速化解

保全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展现出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不仅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执行风险、提高执行效率、增强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还有利于降低法院申请执行率,提高审判质效。

那么,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对当事人的财产或其他有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

1)诉前保全

诉前保全是指起诉之前,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主动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申请,并需提供担保,法院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2)诉中保全

诉中保全是指案件审理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郊区法院 丁彩霞)

 
上一条 信息:巧用微信 调解四案
下一条 信息:和悦茶室解纷 诉源执源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