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安铜派出所辖区持续干旱少雨,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了保护辖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防“火”于未然,安铜所积极配合安铜办事处贯彻落实《铜陵市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一号令》的相关规定,于2015年1月20日至2月12号开展为期24天的森林防火工作。工作中,安铜所积极组织警力在辖区进行巡逻,向辖区居民宣传政府关于春节期间一律不得携带明火上山的相关政策规定。
在巡逻过程中,民警对上山祭祀的居民给予积极的劝导,告知他们在祭祀的过程中要遵守安铜办的防火规定,一律不得燃放冲天炮,纸钱必须在指定的地点燃烧,否则,公安机关将对违反《铜陵市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一号令》规定的相关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开展日常巡逻、发放防火宣传单、讲解防火基本常识等形式,强化明火上山管理,提高全民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形成了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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