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郊区平安网 >> 新闻动态  
 
增殖放流,以检察之名守护水清鱼跃
 
发布机构: 区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8-21 【打印】

8月16日上午,以“养护长江渔业资源 共建生态美丽郊区”为主题的2024年长江铜陵郊区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郊区大通镇和悦洲渡口举行,郊区人民检察院作为长江“十年禁渔”助力者受邀参加,见证青草鲢鳙等六大类鱼苗,共计235万尾“落户”母亲河。


2021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渔”正式启动以来,郊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坚持守正创新、因案施策,为长江生物多样性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织牢公益诉讼“保护网”

郊区位于长江中下游,地跨长江两岸,境内有国家级长江淡水豚自然保护区。禁渔令实施初期,辖区内非法捕捞案件频发,为了助力长江禁渔开好头、管得住,郊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二合一”,形成统一调查、分别监督的一体化办案格局,追究非法捕捞行为人刑事责任时,一并追究民事侵权责任,责令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金,刹住非法捕捞、破坏长江生态的不正之风。近年来,郊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追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2.132万元,惩罚赔偿金4.87万元,案件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寻求生态补偿“最佳解”

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不免遇到部分文化程度偏低、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违法行为人。在办理这类违法行为人的案件时,怎样做才可以既不过度增加违法行为人经济负担,又可以实现生态环境修复呢?

郊区人民检察院坚持落实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通过专家问询、向渔业主管机关咨询等方式确定修复生态环境损害所需费用,探索通过劳务代偿、增殖放流等“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赔偿新方式,让违法行为人从“捕鱼人”变身“补鱼人”,实现还原生态环境为最终目的。

奏响禁捕宣传“最强音”

如何让禁渔知识入心入脑?让百姓形成“不捕、不买、不吃”的群体性自觉?郊区人民检察院在禁捕宣传工作上,除了将“规定动作”做到位,还创新自选动作,把公开听证开到长江边,邀请周围村村民代表、路过的行人旁听,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类案高发地用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给的百姓上一节生动的法治课,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惠及一方的法律效果。


 

 
上一条 信息:父子骑行归途遇阻 民警暖心助力续行
下一条 信息:岁月鉴初心 荣休敬韶华——郊区检察院举行干部荣退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