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工程款纠纷案件在法院调解室画上句号。在调解员多次协调下,最终以“2025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的调解协议得以解决。 据了解,某公司此前承揽的工程项目,在工程结束后,因对方资金周转等问题未能按时支付剩余款项。多次沟通无果后,该公司遂诉至郊区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进入先行调解阶段,调解员迅速介入,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在调解员的耐心协调下,双方就付款期限、方式等细节进行了多轮磋商。最终,该公司与对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对方于2025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3.9万余元。该方案既考虑了对方的资金实际情况,也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了双赢。 双方当事人在先行调解到达成调解,既减少了后续程序的周转,又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了纠纷。从结果上,不仅达到了事心双解的“和悦”效果,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左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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