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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清明庭审进乡村 以案释法护青山
 
发布机构: 区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6-04-02 【打印】

 

清明时节草木萌发,正是防火紧要关头。近日,郊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火案案发地附近郊区周潭大山村的田间地头“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坐着几十名来自当地小学的学生,他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近距离感受了一场“田野上的防火法治课”。当地部分村民案件当事人亲属旁听了庭审

案情回顾:一时疏忽,引发山火

2025年3月25日上,被告人吴某某在本市郊区周潭镇杨家山半山腰“做清明”。期间,吴某某在祖坟前使用打火机燃放纸钱、爆竹,结束后,其因疏忽大意在未确认火灾隐患完全消除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引发周边山林火灾,火势迅速向周边蔓延。本次火灾过火林地总面积16.94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

庭审过程:用孩子听得懂的话讲清“失火的代价”

面对旁听席上那一双双清澈的眼睛,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警示意义娓娓道来。

“一个小小的火星,如果落在地里,可能烧掉一整片庄稼;如果落在山上,可能烧掉一片森林。火可以帮我们做饭、取暖,但如果在不该用火的地方乱用,它就会变成‘猛兽’。”检察官耐心地向孩子们解释什么是“失火罪”,为什么“不小心”也可能构成犯罪,以及失火会给森林、动物、空气和乡亲们生活带来怎样的伤害。

庭审中,检察官不仅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阐述,更是结合案发地多为山区林地的特点,着重从案件的社会危害性、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被告人应汲取的教训等方面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

庭审效果:被告人认罪悔罪,村民反响强烈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吴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自己因一时疏忽给国家和集体造成的损失、给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深感懊悔。

旁听的村民在庭审后纷纷表示,这种在家门口开庭的方式非常好,让他们亲眼看到了失火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法律对这类行为的严厉制裁。

“以前总觉得烧纸放爆竹烧草垛是小事,今天看了庭审,才知道一旦出事,后果这么严重,代价这么大,以后一定不敢再违规用火了”一位年长的村民感慨道。

“我今天回家就要告诉我的爸爸妈妈,做清明不能在山上随便烧纸钱,放爆竹!”一位小朋友兴奋地喊着。

 

普法延伸:以案促治,服务乡村振兴

庭审结束,普法宣传的“接力棒”便立马跟上。检察官围绕村民们关切的法治需求,在现场开展普法“小课堂”一边结合本案,用“身边案”讲“身边法”,细致讲解失火、非法占用土地、盗伐滥伐等常见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一边告诫群众生态保护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此次,郊区检察院通过现场开庭、以案释法,将司法办案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普法惠民的“最后一公里”“检察蓝”倾力守护“生态绿”。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清明祭扫,文明为先。请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绿色方式。如因违规用火引发火灾,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让我们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过一个平安文明绿色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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