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朱儒玲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各市委政法委,广德、宿松县委政法委,省直政法部门党组(党委):
朱儒玲,男,中共党员,安徽五河县人,1978年12月出生,1994年参加工作,生前系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司法所所长,先后在蚌埠市新集司法所、浍南司法所、沫河口司法所工作。2014年2月25日,朱儒玲同志因常年忘我工作,积劳成疾不幸病逝,年仅36岁。
作为政法一线的党员干部,朱儒玲扎根基层,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装在心里,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六年中,他成功调解各类纠纷案件1100余起,化解群体性事件1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3起,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被群众称为家门口随叫随到的“和事佬”。他所在司法所各项工作均位于全市前列,先后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先进个人、“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先进个人,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今年2月被蚌埠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5月12日省司法厅为朱儒玲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朱儒玲同志用短暂的一生践行了执法为民、无私奉献的铮铮誓言,诠释了政法干警恪尽职守、守卫社会和谐的职业操守,是新时期基层政法工作者的先进典型,是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教材。为大力宣传弘扬朱儒玲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推进全省政法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朱儒玲同志学习活动。
一是要学习他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司法行政工作者,朱儒玲视群众为亲人,群众的事办不好,他晚上觉都睡不着。沫河口镇是全市最大的镇之一,全镇24个村、7万余人,辖区内设有工业园区,各类矛盾多发易发,镇里形容他总是像一名“救火队员”出现在一个又一个险情中。面对错综复杂的调解和法援案件,他依法依理、不偏不倚,讲实话、掏心窝,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在朱儒玲眼里,群众再小的事都是大事。为解决基层困难群众低保、法援对象子女就学等问题,他不辞辛劳四处奔走;为给溺水儿童父母争得赔偿,他不厌其烦耐心调解;为帮助社区矫正青少年重返课堂,他语重心长悉心教导;为传递法治精神,他常年奔波在田间地头送法普法。学习朱儒玲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切实增强群众感情,牢牢站稳群众立场,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群众的疾苦当作自己的疾苦,做群众认可的好干部。
二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勤政务实的实干精神。朱儒玲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精研业务,兢兢业业,把有限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司法行政事业中。他原本是一名农技员,2008年考上公务员进入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后,自学获得了法律本科学历,很快从一名法律“门外汉”成长为行业能手,并担起司法所长的重任。由于司法所人手少,他就在办公桌旁放置一张简易的折叠床,以所为家,并经常放弃休假,独自承担起全镇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工作。在司法所会议室里,近3米长的会议桌上摆满了他亲手书写的业务台帐,详细记录了每一个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动态,也完整地收录了每一起调解、法援案件的全部资料,这些案件的办结,无不倾注着朱儒玲的心血和汗水。他是6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同时还是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制课辅导员,每个月都要义务授课。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是司法所的重点工作,自2008年以来,他所在的辖区共接纳130名社区矫正人员,其中期满解矫57名,没有一个脱管、漏管,没有一起重新犯罪。同时,他还帮助了20名社区矫正人员实现就业。学习朱儒玲同志,就要像他那样,无私奉献、勇于担当,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做好政法工作特别是基层政法工作的能力素质,努力提升新时期政法工作水平。
三是要学习他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朱儒玲同志家境贫困,妻子没有固定工作,仅靠他每月两千多元工资生活。结婚十几年,一家人仍居住在岳父家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平房中,如今门窗已经严重破损。尽管如此,面对物质诱惑,他始终坚守从业底线,从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个人私利。他多次婉言谢绝当事人请吃和受援人馈赠,严辞拒绝案件当事人给他的“好处费”,他的清廉在当地家喻户晓。日常生活中,朱儒玲省吃俭用,生活简朴,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同事说六年来没见他穿过一件新衣服,却经常参加社会救助活动,为留守儿童、灾区群众捐款捐物,还自费购买物品,探望家境贫困的社区矫正对象,鼓励他们勇敢面对生活。学习朱儒玲同志,就要像他那样,俭以养德,严格自律,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四是要学习他牢记使命、夙夜为公的崇高品质。为群众朱儒玲可以夜以继日地工作,为个人他却“挤不出”哪怕一点点时间。2012年他就出现病痛症状,家人和同事多次劝说他去医院就诊,他都因放不下手头工作而一推再推。眼见整个人日渐消瘦,直到2014年1月17日,在完成年度述职后倒在会场,他才被送往医院并确诊已经是肝癌晚期。就在他住院倍受病痛和化疗折磨的日子里,想的还是能尽快回到所里,继续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014年2月25日,距确诊仅仅40天,朱儒玲同志即不幸离世,年仅36岁。学习朱儒玲同志,就要像他那样,视党和人民事业为生命,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向朱儒玲同志学习的活动。要将开展这一活动与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沈浩精神结合起来,作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要将朱儒玲同志作为一面镜子,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向朱儒玲同志看齐;要通过开展学习活动使朱儒玲精神真正深入人心,并及时转化为激励广大政法干警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举措、更好的工作成效,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小所长心里装着群众大利益》(点击下载)
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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