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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个人也有环保义务
 
发布机构: 区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7-21 【打印】

     最新的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原修订草案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审议中,有的常委委员提出,对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的环保义务都应当作出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经研究,采纳了这一意见,对修订草案作出上述修改。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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