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灰河乡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三项措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防止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的发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乡党委人事变动,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此外,坚持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重大疑难矛盾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夯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排查出的问题尽快归类整理,落实责任,及时化解。做到大事不出辖乡,小事不出村,将矛盾化解在 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抓好维稳信访基础工作。
三是狠抓信息建设,做好隐患排查和超前预防。注重收集有价值信息,及时、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先兆,掌握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把握调解工作主动权,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问题的发生,做到早预测、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把矛盾纠纷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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