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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对策
 
发布机构: 综治办 发布时间:2016-12-07 【打印】

当前中国农村正在日新月异地高速发展,但是在高速发展的背后,也仍然大量存在着发展中的问题,尤其是在社会治理领域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成为当前以及未来“十三五”阶段困扰农村健康发展的难题。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我们全面、客观、正确地认识和解决当前农村的社会治理问题指明了方向。农村的社会治理关系到农村地区的生存发展与和谐稳定,也关系到城乡之间的权利平等与公平正义,理应予以高度重视。

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加上新世纪以来大量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取得的进步和发展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由于历史形成的结果,农村地区总体的经济水平还不高,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公共服务相对不足,造成农村地区的社会治理问题还比较多,不同地区具有极大的差异性。现就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们的一些建议。

一、基层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农村的干部队伍缺乏德才兼备的年轻梯队,后劲不足。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城乡之间在基础设施、发展空间、工作收入差距较大,现在农村出现的单向流动趋势一时难以扭转,一大批青壮年离开农村,外出务工,留在农村的多是妇女、儿童、老人,从而造成农村发展所仰仗和依赖的人力资源“失血过多”、“补血不足”。这些离开农村的青壮年虽然逢年过节回家看看,但他们羡慕城市生活,希望通过自己的打拼把“根”扎在城市,至少想让他们的孩子享受城市的教育。对于他们来说,“根”没有扎农村,也就很难“记得住乡愁”,此为其一。其二,尽管有少数年轻人因为各方面原因留在了农村,但由于党组织对基层群众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有限,并且党组织缺乏活力,因此,留在农村的年轻人对党组织缺乏兴趣,一些本地“80后”、“90后”的年轻村民入党意愿不强。其三,尽管有为数不多的“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开展工作,也有个别村官做得很好,但整体上讲这支队伍不稳定,心思不在农村,一有机会随时离开农村。其四,农村现有的治理精英群体中,年龄偏大的现象突出。这就必然造成对现代科技、农业经济、市场经验等方面的知识储备不足,无法适应并驾驭农村发展。正如有的同志讲,农村的精英就是那么几个,这些人无非就是台上台下“来回倒”。因此,“选人难,选出来干也难,即使干好了,也没有出路”。这是妨碍农村发展的根本的问题之一,应纳入农村发展战略层面加以通盘考虑。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我们认为:一是盘活存量,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传帮带”的作用,使年轻一代的村干部尽快成长起来;加强对现职干部的培训,提高现任干部驾驭市场、协调关系、适应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二是引入增量,做强做大乡村经济,改善乡村环境,增强乡村的吸引力,使更多的年轻人能够回乡创业,参与基层社会事务治理,从而扩大和丰富农村人才的储备库。

二、 惠民政策应随着形势发展进行完善

近几年国家对于农村、农业发展,基层民众的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在不断完善,百姓也得了实惠,但在我们乡村工作的实际实践过程中间,还是发现,有部分政策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发展,已渐渐不利于群众增收,对基层的社会治理工作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一是“退耕还林”政策与群众的现实利益产生矛盾

原始于2002年,在我乡元宝圩实施的“退耕还林”项目,当初应是民心工程,基本政策为谁栽植谁管理谁受益,政府给予每亩林地300斤原粮(按当时价格计算),约为200元一亩补助,护林经费为每亩20元。这项政策兑现了8年后,因元宝圩整体规划为长江生态防护林,此后几年在原来基础上削减一半。由于意杨林生长周期的限制和风灾、雪灾、虫灾、水灾的原因,元宝圩意杨林的树木倒伏、死亡严重,加之长时间没有间伐和砍伐,造成的损失严重,直接影响了群众的经济收入和利益,所以群众的要求增加“退耕还林”补助和要求准许砍伐树木呼声一直不断,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十分突出,影响了百姓与政府的情感关系。

为消除“退耕还林”政策的负面影响,我们建议:一是提高补助资金,仍按300斤原粮补助方案(即每百斤原粮现在粮价约140元),约为每亩林地补助420元,适当提高护林经费;二是现有老化树木,尽早砍伐出售,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三是整合集中村民土地,组建专业合作社经营和对外承包经营。

二是社保缴费政策与群众的实际诉求有差异

前几年,为切实提高社保的参保率,上级要求我乡的社保参保率必须达标,但村民们,有的参保意识不强,有的长期在外打工,有的准备等到退休年龄再一起补交社保费用,为了完成任务指标,在上级相关部门出经费的情况下,我乡为大部分没有主动参保的村民办理了社保,缴费的档次统一为100元每年。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村民已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时候却发现,只能按每年100元的标准缴纳社保费用,且社保局不能再变动缴费的档次,严重影响村民退休后每月所能领取的社保金,多村均出现了村民吵闹村委会的现象,并且,随着日后退休年龄高峰的到来,如无妥善处置的对策,这种现象必定会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基层社会的稳定,破坏政府的形象。

我乡现目前也在积极提前谋划,争取与社保局等相关单位取得一致,能否变动社保缴费档次,切实维护百姓的实际利益与诉求,并在日后的社保工作中注意相关情况,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出现。

三、事务管理关系应进一步理顺

基层组织承担着大量而繁杂的工作,如党建、经济发展、综治维稳、文明创建、民政救助、医保社保、村庄规划、纠纷调解等等,同时也承担着一些本不应该由基层组织承担的事务。

自我乡各村接通自来水管道以来,自来水管道的维护、自来水费的收取工作全部由乡政府及各村民委员会承担,有的村只装了一个总水表,各村民家中没有装分水表,导致自来水费难以计价、难以收取、甚至是无法收取;有的村民家中虽然安装了分水表,但由于长期疏于管理与维护,导致水表不准,多的每户每年用水费达万元,导致村民拒交水费,村民的水费一直由村委会代缴。以我乡没有安装分水表的太阳村为例,每年村集体需为村民代缴水费十余万元,以我乡村民家中安装分水表的五洲村为例,每年需补贴村民水费3万余元。这对于村集体经济薄弱的各村来说,是笔沉重的负担,严重影响了各村正常的发展步伐,由于不交水费而导致的滥用水源现象非常普遍,对于宝贵的水资源来说,也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

为减少基层组织负担,我们建议:乡党委、政府向农林水务局反映具体情况,由水务管理部门与自来水厂协商,一是对全乡的供水系统进行必要的整治,然后由水务管理公司统一管理、维护、收费。

四、农村土地流转后应维护好群众权益

我乡五洲村及东园村的部分土地,进行土地流转后,分别由铜陵市美雨菌业有限公司、铜陵市君德信花卉苗木公司和久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承包经营,但三家公司不同程度的拖欠着村民劳务工资和土地租金。美雨菌业和君德信花卉苗木公司拖欠五洲、东园村村民工资和土地租金问题,虽然已经由法院判决,但迟迟没有执行,村民一直未拿到欠款。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们建议:一是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建立健全相应的保证金制度;二是要认真组织农民学习、宣传农村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让群众明确自己的权利、责任、义务,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解决诉求;三是对租赁人(租赁企业)资质、能力等进行必要的考察,减少农民土地权益受损几率,四是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应从加大执行力度等方面,积极采取主动措施维护农民正当权益。

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是我乡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中、积极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当中,遇到的一系列现实问题,我们虽然也提出了解决的方案,但我们也更希望能在此次的课题探讨中,从其他兄弟乡镇交流学习到先进的方式方法,少走“弯路”,进一步推进我乡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发展,做深做细做实“两学一做”,切实提高百姓安全感、幸福感。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可预见性,任重道远,但只要我们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安全发展,不辜负人民百姓对于我们的信任与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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