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话民生】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帮我维权
我叫周某某(保护当事人隐私),女,1968年1月出生于铜陵市郊区永平行政村。在2015年的时候,我的丈夫因交通事故导致腿部粉碎性骨折,至今都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女儿还在读初中,儿子在外务工,每月工资不仅要维持他的生活,还要寄回来一部分补贴家用,为了减轻家里负担,我就到铜陵市润天服饰有限公司上班,每天由公司员工韩某接送我和其他员工上下班。
在2016年10月21日这一天,向往常一样,我乘坐韩某驾驶的皖G72228号小型客车去上班,途中,因韩某操作不当,撞上了路旁的树木,导致我颈5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因本人家庭收入微薄,生活困难,高额的医药费让家庭无力承担。出院后我多次找公司老板及司机韩某协商赔偿事宜,可是他们都不予理睬。无奈之下,我找到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结果调解不成。当时我的内心万分地绝望,维权之路咋就这样难!
就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正好看到郊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宣传民生工程,发放的便民服务指南上,详细的介绍了法律援助的条件、对象、范围等,我立即回家带上我的身份证、病历、交通事故责任书等资料,来到了郊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小纪热情的接待了我,并仔细认真的听取了事情的经过,查看了资料,并当场从法律层面对我进行了答疑解惑,排除我心里上的顾虑,之后就帮我办理了法律援助。
在启动法律援助之后,通过司法程序,法院判决韩某一次性赔偿我9000元,让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郊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过硬的素质、热心的服务,让不懂法律的我,也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伸张正义,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真心的感谢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在我困难无助的时候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我拿回了赔偿款。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让公平正义不再是虚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当事人周某某口述,工作人员纪小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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