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法院赴江苏调研学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5月15日至16日,郊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琦带队,跟随市中院领导等一行八人组成调研组,先后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调研交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参观环境生态修复宣教基地。 
调研交流座谈会上,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介绍了环资庭设立由来,江苏两地法院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环资案件收案情况及主要类型,环资审判三大理念、三大机制和三大结合;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介绍了环资审判工作情况,生态环境修复基地的选址、建设方式、资金管理、基地运行等情况。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就铜陵市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领域作了介绍;郊区法院刑庭就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面临的问题、沟通方法、审理质效作了学习交流。调研组就生态保护、修复基地的设立、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生态修复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深入讨论。 
随后,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了长江江豚科教中心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深入了解两地法院依托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的功能优势,积极开展审判延伸,传播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此次交流调研打开了视野,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生态修复资金的使用提供了宝贵经验。下一步,郊区法院作为全市法院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兄弟法院的交流沟通,丰富环境司法审判交流实践,努力构建具有铜陵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及宣传教育基地,助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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