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一起涉农案件诉至郊区法院,随后法院与铜陵市商会调解委员会进行联合调解。双方当事人对于饲料不合格的责任归属以及赔偿金额存在分歧,考虑到双方来院不便,也为充分了解实情,推动矛盾前端化解,法院干警与人民调解员一道走访现场。
经查,甲公司定期提供饲料,而乙公司则是当地的一家养猪场。乙公司认为,因其所购买的饲料质量不过关,给自家的养猪场造成了经济损失。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和法院干警详细了解双方情况,实地查看了养猪场环境和饲料样本,并组织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调解。(郊区法院 左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