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郊区铜山镇南泉村村民吴某,拿着一份村委会开的经济困难证明,一脸焦急地来到郊区铜山司法所,希望铜山法援工作站能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原来,吴某今年4月24日在市某公司铜山第三项目部务工时,被矸石砸伤左脚,导致左脚踝骨骨折,经住院治疗出院。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吴某珠多次找项目部协商赔偿事宜,可每次都无果而终。无奈之下,吴某向铜山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了解案情后,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对吴某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认为吴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于是启动法律援助非诉代理程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案件受理后,工作站工作人员多次与项目部负责人丁某沟通,并从情、理、法方面为其分析。“于情,吴某是你的员工也是家里的顶梁柱,也应该帮一把;于理,吴某的残疾不可逆转,并将影响其终身,要求赔偿合情合理;于法,吴某的受伤,都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该认定是工伤,项目部必须负责。”经过多次的沟通,丁某终于松口,但最多只肯赔偿20万元,与赔偿标准和吴某能够接受的数额还有一定的距离。该站工作人员没有气馁,约丁某于11月1日面谈,经过一次次的拉锯战后,最终项目部同意赔偿吴某22.5万元,当事人双方当场签订协议书。
据悉,今年以来,铜山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该站通过采取“推进法律援助便民化、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推动法律援助高效化”等措施,积极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截至目前,该站共办理法律援助9件,结案8件。
(潘志新 孙照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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