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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司法所倾情调解医患纠纷
 
发布机构: 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11-26 【打印】

 

近日,大通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矛盾,铜陵市某医院院方代表在调解员的见证下支付15000元给刘某为其妻子胡某进行手术治疗。

胡某家住在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民福社区,属三峡移民,家庭较困难。因患宫颈癌到铜陵市某医院进行治疗,术后出现了输尿管破裂渗漏症状,病情危急,医院建议其转院到南京鼓楼医院进行救治。后胡某的丈夫刘某带着南京鼓楼医院诊断书赶回铜陵市某医院,提出输尿管破裂渗漏系某医院医疗责任事故,要求其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而铜陵市某医院则认为输尿管破裂渗漏系手术并发症且患者亲属已在风险告知书上签字,院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双方为此争执不下,而此时鼓楼医院一再督促患者尽快手术,否则患者有生命危险。无钱续交医费身边又没有亲人的刘某顿时一筹莫展,只得求助于大通司法所。获知消息后,大通司法所和民福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带着刘某赶往铜陵市某医院进行调解。

在主治医生科室,司法所所长陈飞向双方耐心讲解了《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条例》,告知双方在胡某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没有出来之前,没有法定的依据要求铜陵市某医院承担具体数额的赔偿责任。目前情况下,双方只能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多作换位思考,把病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尽最大努力尽快对胡某进行救治。在调解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反复劝说下,医患双方开始心平气和地商量,一直到晚上6点多,终于使铜陵市某医院和刘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在没有得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之前由铜陵市某医院借支15000元先行垫付胡某治疗费用,结论认定属于医疗事故的,该笔款项折抵赔偿款;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刘某家人应该予以返还。至此,一场医患纠纷引发的矛盾得到了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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