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平安郊区建设,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应对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经区综治委研究,以社会组织参与治安巡逻和矛盾化解活动为载体,于12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治安巡逻、矛盾化解、群防群治、共创平安”为主题的专项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和先期处置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治安情况平稳;
2、可防性案件特别是侵财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增强;
3、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4、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
5、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升级和激化,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二、活动内容
(一)、治安巡逻
以村、居委会、社区平安志愿者队伍为主体,鼓励引导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在全区所辖各村、居委会、社区组织开展治安巡逻活动。根据今年以来可防性案件多发、高发分布情况以及人员居住区域分布特点,各村(居、社区)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要场所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治安巡逻,维护辖区平安稳定。
(二)、矛盾化解
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在全区各乡镇办以及所辖各村(居、社区)和普济圩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共同开展矛盾化解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贴近群众、快捷方便”的优势,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调解,防止激化,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8日)
开展活动单位要在显要位置、人员集中区域悬挂宣传横幅、活动标语,有条件单位可利用LED电子显示牌及宣传橱窗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平安意识,让更多群众认识并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工作当中。各单位对参与的社会组织成员要集中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治安巡逻、矛盾化解、群防群治、共创平安”专项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2、开始实施阶段(2015年12月9日至2016年2月21日)
治安巡逻:各村、居委会、社区要根据辖区发案特点和人员居住情况,科学制定巡逻计划,正确选择巡逻路线,将现有平安志愿者队伍进行合理编组,确保每次巡逻人员不少于5名。村(居、社区)综治协管员要担任巡逻带队负责人,各村、居委会、社区平安志愿者队伍每周开展巡逻不少于3天,每天巡逻不少于2小时。其中12月24日、12月30日、1月11日、1月25日、2月4日、2月5日统一开展夜间巡逻,巡逻时段为当日19时至21时。参与治安巡逻志愿者要统一配戴“平安志愿者”红袖标,夜间巡逻要携带手电筒。
在巡逻期间要注意发现可疑人、事、物,对可疑人员要有意识进行查问。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对现场处理不了的治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110,依法保护现场,疏散周围群众。
矛盾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树立服务意识,善用调解技巧,针对不同当事人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因事制宜、因人制宜,确保调解实效。
3、总结评比阶段(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9日)
各乡镇办、专管办和普济圩社区要结合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不足,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保障机制,努力使工作形成长效。区综治委对发挥作用突出、活动成效明显的社会组织将予以通报表彰。各乡镇办和普济圩社区对治安巡逻与矛盾化解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于2016年2月25日前报区综治办。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切实把此次专项活动做为促进平安郊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辖区情况和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及时明确组织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努力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二)、督导检查,落实责任
各乡镇办综治委要在活动期间经常性组织对各村(居、社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帮助活动顺利有效开展,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区综治办将对各乡镇办及所辖村(居、社区)和普济圩社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升级、激化或辖区治安形势恶化的地方实行问责制度,由区综治委组织约谈辖区有关主要负责同志。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广泛开展治安巡逻、矛盾化解专项活动的社会宣传,造大声势,要提高治安巡逻专项活动群众“知晓率”,对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威慑,争取辖区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总结、提炼并推广各单位好做法、好经验,提高群防群治工作的影响力。
(四)、服务保障,确保实效
在专项活动期间,要建立治安巡逻与矛盾化解有关台帐(附件一、附件二),认真填写登记。各乡镇办以及各村居社区要加强工作保障,完善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确保巡逻人员安全。要落实专人协调解决治安巡逻和矛盾化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活动开展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附件一:
治安巡逻情况登记表
巡逻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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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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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巡逻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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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主要路面
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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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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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日期:
附件二:
矛盾化解情况登记表
报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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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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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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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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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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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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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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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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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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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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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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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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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日期: